税务师

 东奥会计在线 >> 税务师 >> 税法(二) >> 正文

2016《税法二》预习知识点:业务招待费

分享: 2016/4/28 10:57:05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2016《税法二》预习考点:业务招待费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6年税务师考试预习备考期,是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6《税法二》预习考点:业务招待费。

  【内容导航】:

  (一)业务招待费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科目第一章企业所得税第三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的内容。

  【知识点】: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解释】业务招待费扣除采用“双限额”,“两者相权取其轻”,主要是考虑到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之间难以区分的因素。

  【解释】(三进三出)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为销售(营业)收入合计=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还包括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但是不含营业外收入(如让渡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投资收益(有特例)(正向列举和反向列举的都要记住)。

  【解释】财产转让收入,会计上属于营业外收入。题目中经常单独出现财产转让收入,所以单独提出,特别强调。同时要注意: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转让固定资产所有权收入,就是财产转让收入,归属营业外收入。而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入(特许权使用费)和固定资产使用权收入(租赁收入),应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东奥网站发布的知识点由于内容及时更新的需要发布的是往年教材内容,需要查询最新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考2016《轻松过关》系列参考书及2016税务师相关课程。


  2016《税法二》第一章企业所得税预习考点汇总

东奥2016年税务师考试无忧保过班课程介绍
套餐 课程(9大课程) 服务(11项) 价格
无忧保过班 预科班
基础班
习题班
历年真题班
阶段测评班
串讲班
模考班
考前5天提示班
机考操作攻略
入学测试
题库APP
全方位题库训练
个性化学习计划
VIP每月竞赛
在线自习室
2套考前提分卷
测试分班+专家指导
综合题集训
9小时内在线答疑
短信提醒
¥600/科
¥2250/5科
¥2000/4科
¥1650/3科
购买>>

责任编辑:龙猫的树洞

税务师网课

  • 名师编写权威专业
  • 针对性强覆盖面广
  • 解答详细质量可靠
  • 一书在手轻松过关
扫一扫 微信关注东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