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税法二》预习考点:存货的税务处理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6年税务师考试预习备考期,是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6《税法二》预习考点:存货的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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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货的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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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科目第一章企业所得税第四节资产的所得税处理的内容。
【知识点】:存货的税务处理
1.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客观题)
【解释】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不得采用“后进先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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