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税法二》预习考点:特别纳税调整的概念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6年税务师考试预习备考期,是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6《税法二》预习考点:特别纳税调整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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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别纳税调整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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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科目第一章企业所得税第十一节特别纳税调整的内容。
【知识点】:特别纳税调整的概念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关联方的含义
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具体指: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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