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

 东奥会计在线 >> 税务师 >> 税法(二) >> 正文

2016《税法二》预习考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分享: 2016/5/16 16:20:29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2016《税法二》预习考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6年税务师考试预习备考期,是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6《税法二》预习考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内容导航】: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科目第二章个人所得税第二节征税对象的内容。

  【知识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个人取得国债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教育储蓄存款利息、储蓄存款利息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注意】征免范围。

  2.职工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

  (1)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东奥网站发布的知识点由于内容及时更新的需要发布的是往年教材内容,需要查询最新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考2016《轻松过关》系列参考书及2016税务师相关课程。


  2016《税法二》第二章个人所得税预习考点汇总

东奥2016年税务师考试无忧保过班课程介绍
套餐 课程(9大课程) 服务(11项) 价格
无忧保过班 预科班
基础班
习题班
历年真题班
阶段测评班
串讲班
模考班
考前5天提示班
机考操作攻略
入学测试
题库APP
全方位题库训练
个性化学习计划
VIP每月竞赛
在线自习室
2套考前提分卷
测试分班+专家指导
综合题集训
9小时内在线答疑
短信提醒
¥600/科
¥2250/5科
¥2000/4科
¥1650/3科
购买>>

责任编辑:龙猫的树洞

税务师网课

  • 名师编写权威专业
  • 针对性强覆盖面广
  • 解答详细质量可靠
  • 一书在手轻松过关
扫一扫 微信关注东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