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税法二》预习考点:个人所得税的减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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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的减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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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科目第二章个人所得税第五节减免税优惠的内容。
【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的减税项目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才适用减税规定。
减税项目的减征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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