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税法二》预习考点: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处理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6年税务师考试预习备考期,是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6《税法二》预习考点: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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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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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科目第三章土地增值税第六节征收管理的内容。
【知识点】: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处理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
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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