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车船税新政策是什么
精选回答
2019年部分车船使用税优惠政策,有的免收车船使用税,捕捞、养殖渔船,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警用车船,法律规定的其他车船。
一、调整了纳税时间和地点。《车船税法》将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由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调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将车船税的纳税地点由“省级人民政府自定”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二、完善了税收优惠。除保留原《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免税优惠外,还增加了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减免税等税收优惠。
三、优化了税负结构。一是增加了大排量乘用车的税负,排量越大税额越高;二是对挂车按相同整备质量的货车税额的50%计算应纳税额;三是大幅增加了游艇的税负。
四、改革了乘用车计税依据。《车船税法》采用与车辆在价值上存在着正相关关系的“排气量”作为计税依据,对乘用车按“排气量”划分为7个档次征收。
五、扩大了征税范围。原《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不需登记的单位内部作业车船不征税。《车船税法》将现行不征税、在单位内部行驶或作业且依法不需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也纳入了征税范围。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和船舶。
车辆、船舶是指:
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应纳税月份数=1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月份)+1
车船税的减免优惠政策
免税政策
(1)捕捞、养殖渔船,是指在渔业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船舶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是指按照规定在军队、武装警察部队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军队、武警牌照的车船
(3)警用车船,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辆和执行警务的专用船舶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5)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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