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规定可以预提的三种情况
精选回答
答案:
税法规定,除以下几项预提(应付)费用外,计税成本均应为实际发生的成本
(1)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2)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此类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条件。
(3)应向政府上缴但尚未上缴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物业完善费用是指按规定应由企业承担的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
关注东奥会计在线税务师频道,了解更多关于税务师考试的相关资讯!
免费试听 全部>>
-
税务师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2024《税法二》精学基础班
免费
已有2500人学习 -
税务师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2024《税法二》精学基础班
免费
已有2500人学习 -
税务师
企业所得税概念及计税依据
2024《税法二》精学基础班
免费
已有2500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