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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_2022年税法二基础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芳铭2022-08-31 14:13:10

只要有信心,人永远不会挫败。2022年税务师考试,希望大家全力以赴,坦然面对得失。东奥会计在线为大家更新了《税法二》基础阶段的知识点,希望大家坚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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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_2022年税法二基础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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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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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耕地占用税

【知识点】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

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

1.征收单位: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

情形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未经批准占用应税土地的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其实际占地的当日

因挖损、采矿塌陷、压占、污染等损毁耕地的

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认定损毁耕地的当日

改变原占地用途

改变用途当日

经批准:收到批准文件的当日

未经批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的当日

3.纳税申报:

(1)应当在耕地所在地申报纳税。

(2)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

4.减免税管理:耕地占用税减免优惠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

:以上内容选自彭婷老师《税法二》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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