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税收入会计分录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责编:褚京瑾 2022-11-16 11:41:24

精选回答

东奥税务师

2023-09-29 00:33:44

不征税收入会计分录

不征税收入会计分录:

1、不征税收入则全额计入收入进行核算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如果是免税则先区分出增值税,再将免税的增值额计入营业外收核算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免征处理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税收减免

 贷:营业外收入

不征税收入是由于从根源和性质上,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专门从事特定目的的收入,这些收入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

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4.社保基金取得的直接股权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基金收益;

5.自2018年3月13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境外经纪机构),从事中国境内原油期货交易取得的所得(不含实物交割所得);

6.对境外经纪机构在境外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中国境内原油期货经纪业务取得的佣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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