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税务师税法二预习考点:不得扣除的项目
学习并非易事,唯有持之以恒才能水到渠成。2023年税务师考试,东奥会计在线为大家整理了《税法二》第一章企业所得税的预习考点,快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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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
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
【知识点】不得扣除的项目
一、不得扣除的项目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注:以上内容选自文颜老师《税法二》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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