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所得_2024年税法二预习考点
工资、薪金所得 | 劳务报酬所得 | 经营所得 | 财产转让所得 |
学习就像爬坡,同样的高度,基础好的人爬的是很短的坡;基础差的人爬的是一个长坡,但最终的高度是一样的。东奥会计在线为同学们整理了税务师《税法二》科目预习阶段知识点,快来打卡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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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所得
1.个人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包括设计、装潢、制图、咨询、讲学、演出等。
2.董事费收入
内部董事——本单位任职受雇,“工资、薪金所得”。
外部董事——不是本公司职工,“劳务报酬所得”。
3.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4.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属章节: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
注:以上内容选自彭婷老师2023年《税法二》高效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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