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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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中的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在税法规定中,偶然所得并没有特定的起征点,但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如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等,有一定的税收优惠规定。
首先,对于购买福利彩票、福利奖券和体育彩票的中奖所得,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中奖所得每次在1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中奖所得超过1万元的,则全额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次,偶然所得的税率统一为20%的比例税率。这意味着,一旦个人取得的偶然所得超过免税额度(如彩票中奖超过1万元),则需要按照该税率计算缴纳税款。
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1.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提供受雇于其他单位或个人所提供的个人劳务报酬的收入。
3.稿酬所得: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指个人通过许可使用他人在工艺、文学、艺术、设计等领域之外的知识产权所获得的报酬收入。
5.经营所得:指独立个体工商户或个体经营者从经营所得的纯收入中所获得的收入。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指投资者从银行、证券市场等获得的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9.偶然所得: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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