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如何计算
精选回答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
1. 直接计算法:
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说明:
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如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等。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即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2. 间接计算法:
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说明:
这种方法基于企业的会计利润,通过调整会计利润与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如税法不认可的支出、超标准的支出等),得到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比例:
1. 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可以100%全额扣除。
2. 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3. 工会经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4. 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 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的60%可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6.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对于一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比例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特定行业如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扣除比例为30%。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7. 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 企业责任保险支出: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企业责任保险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100%扣除。
9. 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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