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吨税减免税优惠_2024年税法二基础知识点
努力从来不是与他人赛跑,努力是与自己赛跑,是克服自身的懒散,是为了增加自己获得成功的能力。希望大家能够克服懒散心态,积极备考税务师哦!下面是东奥会计在线整理的《税法二》科目基础知识点,希望同学们可以坚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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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吨税减免税优惠(掌握)
1.基本优惠
(1)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
(2)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
(3)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4)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5)捕捞、养殖渔船;
(6)避难、防疫隔离、修理、改造、终止运营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7)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征用的船舶;
(8)警用船舶;
(9)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船舶;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船舶。
2.延期优惠
在吨税执照期限内,应税船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按照实际发生的天数批注延长吨税执照期限:
(1)避难、防疫隔离、修理、改造,并不上下客货;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征用。
所属章节:第十章 船舶吨税
注:以上内容选自张泉春老师2024年《税法二》轻一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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