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

 东奥会计在线 >> 注册税务师 >> 税收相关法律 >> 正文

2015注税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练习题:行政复议的审理方式

分享: 2014-9-11 18:18:54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东奥小编】现阶段请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考生们先进行练习题的练习,本篇为《税收相关法律》练习题:行政复议的审理方式。

  多选题: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审理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可以采用的方式包括( )。

  A、开庭审理

  B、书面审理

  C、调解

  D、听证

  E、协商


  【东奥会计在线答案及解析】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审理方式。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实地调查核实证据;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D。

  东奥网站发布的知识点由于内容及时更新的需要发布的是往年教材内容,需要查询最新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考2014《轻松过关》系列参考书及相关课程。

责任编辑:荼蘼

税务师网课

  • 名师编写权威专业
  • 针对性强覆盖面广
  • 解答详细质量可靠
  • 一书在手轻松过关
扫一扫 微信关注东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