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收相关法律》预习知识点:抽象行政行为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收相关法律》预习知识点:抽象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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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征
2.行政立法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收相关法律》第1篇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论第三节行政行为的内容。
【基础考点】:抽象行政行为
1.特征
(1)对象的普遍性;
(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
(3)准立法性(针对行政立法以外的其他抽象行政行为);
(4)不可诉性。
2.行政立法
(1)行政立法的“法”包括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
【解释】广义的抽象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立法行为和其他抽象行政行为。
(2)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享有行政立法权。
【解释】行政立法的主体包括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部门规章),“一省三市”人民政府(地方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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