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收相关法律》预习知识点:行政强制的种类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收相关法律》预习知识点:行政强制的种类。
【内容导航】:
(一)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强制执行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收相关法律》第1篇第四章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第一节行政强制概述的内容。
【基础考点】:行政强制的种类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两大类。
(一)行政强制措施
1.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2.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
【解释】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道路交通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规定的交通管制,《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强制进入场所、《无线电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通信管制等等。(2013年新增)
【相关链接】税控装置的安装使用属于行政强制行为,凡在推广使用范围内的纳税人必须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税控装置。
(二)行政强制执行
1.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2.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罚);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
(6)其他。
【解释】其它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主要是指强制履行兵役义务、强制戒毒、强制收购、强制教育等等。(2013年新增)
东奥网站发布的知识点由于内容及时更新的需要发布的是往年教材内容,需要查询最新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考2014《轻松过关》系列参考书及相关课程,目前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和相关辅导书均未上市,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