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选】《税收相关法律》之复议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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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选内容:《税收相关法律》之复议终局
【学员提问】
老师:教材299页复议终局型里讲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但书上320页复议前置的情况又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经复议后,才可以起诉。"就不明白了,感觉不矛盾了吗?
【东奥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复议终局型里讲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比如河北省政府对确认土地所有权的行政复议决定就是最终裁决,不能再到法院起诉。
复议前置的情况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经复议后,才可以起诉。比如沧州市政府对确认土地所有权的行政复议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再到法院起诉。这两个说法不矛盾,区别是作出复议的政府级别不同, 复议终局型是省级政府。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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