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选】《税收相关法律》之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东奥小编】各位备考的学员,在学习的过程中,无论是做题还是看教材,都会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这是大家可以通过东奥的答疑版块向东奥的老师们请教。同时,也可以在东奥论坛进行交流讨论。
答疑精选内容:《税收相关法律》之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学员提问】
老师您好:
请问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是什么意思?
【东奥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无因管理是一种自发性的行为,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害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的表现形式有很多:常见的有下雨时邻居不在帮助邻居家收被子等等行为……都属于无因管理,通俗一点就是没有义务的助人行为。
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法律现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若还有疑问,欢迎继续提问。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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