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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责任

分享: 2014-11-19 14:21:15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答疑精选】《税收相关法律》之无过错责任

    【东奥小编】各位备考的学员,在学习的过程中,无论是做题还是看教材,都会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这是大家可以通过东奥的答疑版块向东奥的老师们请教。同时,也可以在东奥论坛进行交流讨论。


    答疑精选内容:《税收相关法律》之无过错责任

    【学员提问】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 污染环境不属于过错吗?为什么是无过错责任?

    【东奥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您可能对无过错责任和过错责任没有理解到位。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民事义务并致他人损害时,应以过错作为责任的要件和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的责任。也就是说只有有过错才承担责任。

  环境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环境污染侵权时,无过错责任原则有利于追究侵权人的责任,救济受害人,所以针对环境污染责任,采用了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

  若您还有疑问,欢迎继续提问。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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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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