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

 东奥会计在线 >> 注册税务师 >> 税收相关法律 >> 正文

普通程序

分享: 2014-11-27 14:29:00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答疑精选】《税收相关法律》之普通程序

    【东奥小编】各位备考的学员,在学习的过程中,无论是做题还是看教材,都会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这是大家可以通过东奥的答疑版块向东奥的老师们请教。同时,也可以在东奥论坛进行交流讨论。


    答疑精选内容:《税收相关法律》之普通程序

    单项选择题

  债务人甲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踪。债权人乙起诉要求清偿债务,人民法院在公告传唤后甲仍未出现。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的正确处理是( )。

  A.应当驳回乙的起诉

  B.可以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C.可以缺席判决

  D.可以终止诉讼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


    【学员提问】

  尊敬 的老师,(1)教材347页倒数第3行“申请人败诉的,对已执行的财物应予以返还,并赔偿申请人因先于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能否举例说明?

  (2)教材351页第11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规定为裁判生效后2年内提出“与教材352页倒数第13行”当事人提出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协议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这两个时间规定矛盾吗?

  (3)教材353页倒数第二段中”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沟通并建议其撤销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撤回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行为不正确,对吗?谢谢!

    【东奥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1)教材347页倒数第3行“申请人败诉的,对已执行的财物应予以返还,并赔偿申请人因先于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这里应该是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于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比如张某申请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1万元,张某是申请人,甲公司是被申请人,如果张某败诉了,张某应该把先于执行的1万元退还给甲公司,甲公司有损失的,张某赔偿甲公司的损失。

  (2)教材351页第11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规定为裁判生效后2年内提出“与教材352页倒数第13行”当事人提出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协议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根据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205条的规定,6个月的说法正确。

  (3)教材353页倒数第二段中”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沟通并建议其撤销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撤回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行为不正确,理解对。

    祝您学习愉快!


   相关热荐:

  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答疑精选汇总

  2015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答疑精选汇总

责任编辑:荼蘼

税务师网课

  • 名师编写权威专业
  • 针对性强覆盖面广
  • 解答详细质量可靠
  • 一书在手轻松过关
扫一扫 微信关注东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