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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担保

分享: 2014-11-27 17:16:22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2015《税收相关法律》预习知识点:债的担保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收相关法律》预习知识点:债的担保。

  【内容导航】:

  1.债的担保方式

  2.纳税担保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收相关法律》第2篇第三章债权法律制度第一节债概述的内容。

  【基础考点】:债的担保

  1.债的担保方式

  (1)人的担保——保证

  (2)物的担保

  ①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

  ②约定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

  (3)定金(物的担保的一种特殊形态)

  2.纳税担保(2013年新增)

  (1)税务机关是债权人,不能成为纳税担保的担保人。

  (2)一般而言,留置、定金等方式不适用于纳税担保。

  【解释】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的规定,纳税担保包括经税务机关认可的纳税保证人为纳税人提供的纳税保证,以及纳税人或者第三人以其未设置或者未全部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提供的担保。

  东奥网站发布的知识点由于内容及时更新的需要发布的是往年教材内容,需要查询最新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考2014《轻松过关》系列参考书及相关课程,目前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和相关辅导书均未上市,敬请关注!

责任编辑:龙猫的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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