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收相关法律》预习知识点:股票的上市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收相关法律》预习知识点:股票的上市。
【内容导航】:
1.股票上市条件
2.暂停上市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收相关法律》第2篇第五章公司法第四节股份有限公司的内容。
【基础考点】:股票的上市
1.股票上市条件
(1)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解释】2013年教材的说法有误。
2.暂停上市
(1)上市公司股本总额(3000万元)、股权分布(25%、10%)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上市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3)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上市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东奥网站发布的知识点由于内容及时更新的需要发布的是往年教材内容,需要查询最新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考2014《轻松过关》系列参考书及相关课程,目前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和相关辅导书均未上市,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