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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刑罚的种类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王兴超2018-01-19 12:00:55

  税务师考试备考学习需要坚韧不拔的毅力,将学习计划严格的执行,战胜自己的惰性,就能迎来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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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罚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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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刑事法律制度

  【知识点】刑罚的种类

刑罚的种类

  我国《刑法》将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1)主刑

  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

  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5种)。


对人身自由的影响程度
管制限制(不关押)
拘役短期剥夺
有期徒刑剥夺较长期限
无期徒刑剥夺终身

  【解释】死刑包括立即执行和缓期2年执行。

  死刑缓期执行并不是独立的刑罚种类,而是死刑适用制度。

  (2)附加刑

  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

  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4种)。

  (3)适用


适用规则
主刑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对一个犯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刑
附加刑附加刑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对一个犯罪可以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举例】判处某一犯罪分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处某一犯罪分子:罚金5万元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需要记忆的知识点较多,考生可以通过习题进行学习,并结合一些案例进行加深理解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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