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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股东资格_2019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答疑精选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郑泽雄2019-05-20 10:20:55

有人说信念薄如蝉翼,不堪一击。但真正信念坚定的人,永远不会被困难所击退。2019年税务师考试的备考正在进行,希望想要通过税务师考试的考生们都能够坚定信念,不懈努力。

解除股东资格_2019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答疑精选

【学员提问】

请问股东会解除股东资格应该经多少人同意,决议才成立?

【相关例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东资格解除与认定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股东甲未依照章程规定缴纳出资,董事会通过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B.股东乙病故后,其妻作为合法继承人只能要求返还出资款,不得要求继承股东资格

C.股东丙抽逃部分出资,股东会通过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D.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正确答案:D

知识点: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立,出资责任。

答案解析 :

(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不包括未全面履行),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而非董事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2)选项B:股东资格可以因继承取得(在公司章程没有另外规定的情况下,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股东资格)。(3)选项C:股东抽逃“全部”出资(丙只是抽逃部分出资),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未返还出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东奥答疑】

“股东会解除股东资格”属于股东会的一般决议,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所以,这个位置是看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怎么规定就怎么执行。

很多事情努力了未必有结果,但是不努力却什么改变也没有。希望各位同学在备考2019年税务师考试时都能够努力奋进,争取顺利通关!

注:答疑内容出自东奥《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教务专家团队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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