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行政机关_2019《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
所谓天才,只不过是把别人玩乐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税务师备考,大家要认真对待,重视每一个环节,争取早日突破自己,达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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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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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行政法基本理论
【知识点】地方行政机关
地方行政机关
行政组织 | 是否是行政主体 | ||||
(1)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 是 | |||
(2)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 是 | |||
(3) | 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 | 是 | |||
(1)政府职能部门 | |||||
类别 | 管理机制 | 举例 | |||
双重领导的部门 | 受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领导 | 大多如此,如:公安、工商、环保部门 | |||
中央垂直领导部门 | 仅受上一级主管部门领导 | 国税、海关、金融、外汇 | |||
省以下垂直领导部门 | 省级实行双重管理,市、县级实行垂直管理 | 地税 |
(2)地方政府派出机关 | ||
类别 | 设立机关 | 地位 |
行政公署 | 省、自治区政府 | 相当于市级政府 |
区公所 | 县、自治县政府 | 介于县、乡政府之间 |
街道办事处 |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政府 | 相当于乡政府 |
有一些人,不仅能克服困难和阻碍,还能从中看到机遇并把握。2019年税务师考试的备考虽然漫长,但同学们也要坚持学习,未来一定会感谢自己现在的付出。
(注:以上内容选自杨千紫老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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