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的效力_2019《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
所谓天才,只不过是把别人玩乐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税务师备考,大家要认真对待,重视每一个环节,争取早日突破自己,达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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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的效力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行政法基本理论
【知识点】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的效力
效力内容 | 含义 |
(1)公定力 | 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推定为合法有效 |
(2)确定力 | 行政行为作出后非依法定程序、基于法定理由,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 |
(3)拘束力 | 行政行为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应当遵守,其他组织和人员应当予以尊重 |
(4)执行力 | 相对方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由行政主体依法实行强制执行 |
并非“所有的”行政行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强制执行,也并非均必须立即予以执行 |
有一些人,不仅能克服困难和阻碍,还能从中看到机遇并把握。2019年税务师考试的备考虽然漫长,但同学们也要坚持学习,未来一定会感谢自己现在的付出。
(注:以上内容选自杨千紫老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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