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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_2019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高频考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李傲2019-08-27 13: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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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的特征、权能、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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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八章-物权法律制度

【知识点】所有权的特征、权能、类型

所有权的特征、权能、类型

所有权的特征

1.所有权具有自权性

2.所有权具有完全性

3.所有权具有归一性或整体性

所有权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于一身。

4.所有权具有恒久性或永久性

5.所有权具有弹力性

所有权权能的全部或一部分,可以通过设定他物权的形式或其他形式同作为整体的所有权相分离,但所有人并不因此而丧失其对物的所有权,只是在行使所有权时受到一定的限制。

所有权的权能

所有权的权能是指所有权人为实现其对所有物的利益,而于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所有物可以采取的各种支配措施和手段。可概括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职能。

占有权能:是实际掌握、控制物的权能。

使用权能:是指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在不损毁物之本体或变更物之性质的情况下,对物加以利用,以实现权利人对物之利益的权能。

收益权能:是指获取物之孳息的权能。

处分权能:是指依法对物进行处置,决定物的法律命运的一项权能。具体表现为所有人变更、消灭其物或对物权利的行为。处分权能被认为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

所有权的类型

《物权法》中规定的所有权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注意】广义的“私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狭义的“私人”仅指自然人。

上述内容就是所有权的特征、权能、类型相关知识点,备考税务师考试的小伙伴们,你们都清楚了吗?想要学习更多税务师考试高频考点,请多多关注东奥会计在线的税务师频道哦!

(注:以上内容选自杨千紫老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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