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体的特征与行政职权_2020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基础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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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体的特征与行政职权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论
【知识点】行政主体的特征与行政职权
行政主体的特征与行政职权
一、特征
1.行政主体是社会组织。(VS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2.行政主体依法享有行政权力。
3.行政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
4.行政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行政职权的特征
1.具有权力的一般属性:强制性、命令性、执行性
2.公益性(以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
3.优益性(行政主体享有各种职务上或物质上优益的条件)
4.支配性(行政职权一经行使,在没有被国家有权机关撤销之前,即使违法或不当,也被推定为有效,相对人必须遵守执行)
5.不可自由处分性(不得随意转移、不得随意放弃或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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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内容选自慧慧老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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