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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管辖_2020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考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芳铭2020-10-16 15:50:29

哪有什么触手可及的幸运,不过是默默付出后的绽放。税务师考场中那些看似拥有“好运气”的人,都曾独自熬过了很多个埋头苦读的日子,那些不努力只等着幸运到来的人,往往都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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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管辖_2020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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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行政复议管辖(掌握)(P98)

(1)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对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省、自治区、直辖市另有规定的,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办理。

2.上级管辖

(1)对“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本级管辖

(1)对国务院部门或省级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最终裁决。

(2)不服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向其中任何一个国务院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以上税务师考试相关考点内容选自慧慧老师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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