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高频考点>正文

追诉时效_2020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考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芳铭2020-10-30 15:30:33

做逆流而上的鱼,不做随波逐流的水草,报考税务师考试,要坚定参加考试时的初衷,不管外界环境如何都要坚持备考,有时候要逼自己一把,才会成功!

热点推荐:2021年新课预售 |考前提分资料包 近5年真题下载 | 冲刺阶段学习计划

追诉时效_2020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考点

中级会计热点推荐:备考冲刺!2020年税务师考试每日攻克一考点/习题,为您助力!

【考点2】追诉时效(熟悉)(P428)

1.追诉时效的期限

法定最高刑(X)

追诉期限

起算点

X<5年

5年

(1)没有连续与继续状态的犯罪:从犯罪之日起

(2)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

5年≤X<10年

10年

10年≤X

15年

无期徒刑、死刑

20年

2.追诉时效的中断

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行为后,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就此中断,并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

追诉时效的中断

3.超过时效的法律后果

原则上

不再追诉

特殊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4.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形

(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以上税务师考试相关考点内容选自慧慧老师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1
打印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0基础轻松入门

轻1名师课程

一备两考班

章节练习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辅导课程
2025年税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