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实行为和行政法律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精选回答
行政事实行为和行政法律行为的区别
定义不同:
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不以实现某种特定的法律效果为目的,而以影响或者改变事实状态为目的实施的行为。
行政法律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管理和服务活动、行使行政职权或履行行政服务职能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旨在产生某种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特征不同:
行政事实行为特征:公法上的行为;实施行政职权的行为;不以产生法律效果为目的。
行政法律行为特征: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
分类不同:
行政事实行为分为:执行性行政事实行为、通知性行政事实行为、协商性行政事实行为。
行政行为的分类:以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为划分标准: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以行政行为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划分标准:羁束行政行为、裁量行政行为。以是否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划分标准:要式行政行为、非要式行政行为。以行政行为是否以作为方式表现为划分标准:作为行政行为、不作为行政行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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