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奥税务师
2022-10-10 11:10:16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是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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