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责编:梁媛 2021-11-29 09:57:02

精选回答

东奥税务师

2023-02-26 01:15:46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1)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2)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3)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4)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审判公开

(1)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

(2)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3)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4)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5)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辩护。

5.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6.具有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更多相关知识点,可以点击查看:

税收刑事司法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是什么

相关知识点的详细解读,考试重难点分析尽在东奥会计在线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栏目。

免费试听 全部>>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0基础轻松入门

轻1名师课程

一备两考班

章节练习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辅导课程
2025年税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