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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抢跑: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芳铭2022-02-22 16:27:57

所有的成功,都来自不倦的努力和奔跑。2022年税务师预习阶段,小编已为大家整理了章节预习知识点,希望考生能坚持学习,让自己在备考的起跑线上快人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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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抢跑: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

【内容导航】

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

【所属章节】

第四章 行政强制法律制度

【知识点】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

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

(1)实施主体

①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强制执行。

②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强制,适用《行政强制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2)两项禁止行为

相对禁止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绝对禁止

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3)实施程序

①催告

(A)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B)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①履行义务的期限;

②履行义务的方式;

③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④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②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A)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B)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①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②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③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④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⑤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4)执行和解

项目

具体规定

条件

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和解)

内容

分期

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

减免

①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②罚款本金、税款本金、行政性收费本金不适用执行和解的减免规定

(5)加处罚款、加收滞纳金(略)

(6)代履行(略)

(注:以上内容选自慧慧老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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