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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抢跑:用益物权(一)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芳铭2022-04-13 11:28:37

给自己设定一个目标,然后不断去实现它。2022年税务师备考已开启,希望大家能坚持每天的知识点学习,每天进步一点点,最后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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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抢跑:用益物权(一)

【内容导航】

用益物权

【所属章节】

第八章 物权法律制度

【知识点】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一)

一、概念

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提示】用益物权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不动产用益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

动产用益物权

目前尚未规定具体的动产用益物权的类型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1.概念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设立

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登记时设立。

三、宅基地使用权

1.概念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置的权利。

2.取得

(1)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2)宅基地使用权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无偿取得。

(3)宅基地使用权的存续无期限限制。

(注:以上内容选自慧慧老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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