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_2022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基础知识点
只要能收获甜蜜,荆棘丛中也会有蜜蜂忙碌的身影。了解税务师重要知识点在备考税务师的过程中是十分重要的,下文为《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基础阶段的必备知识点,各位考生一定要多加记忆!
推荐阅读:2022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
【内容导航】
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
【所属章节】
第五章 行政复议法律制度
【知识点】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
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
行政复议的申请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2.申请期限的特殊规定
情形 |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起算 | |
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 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 |
法律文书直接送达 | 受送达人签收之日 | |
法律文书邮寄送达 | 有邮件签收单 | 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 |
没有邮件签收单 |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 | |
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 | 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 | |
事后补充告知 | 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 | |
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 | 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 | |
请求履行法定职责,未履行 | 有履行期限规定 |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
没有履行期限规定 | 行政机关收到申请满60日 |
3.申请方式
(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2)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3)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照规定的事项,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行政复议的受理
审查 |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 (1)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2)对符合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 |
受理条件 | (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5)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6)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7)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
告知补正 |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
注:以上内容选自陈小球老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基础精讲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