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权利的作用
精选回答
根据民事权利的作用方式划分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支配权
对客体直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如人格权、身份权、物权、知识产权。
请求权
可以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债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
形成权
权利人依其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既存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如承认权、同意权、选择权、撤销权、解除权、抵销权、终止权。
抗辩权
能够阻止相对人所行使的请求权的效力发生的权利(抗辩权的效力在于暂时或永久地阻止请求权效力的发生,从而使抗辩权人能够拒绝对相对人履行义务,而不在于否认相对人请求权的存在,也不在于变更或者消灭相对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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