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是什么
精选回答
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是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债务清偿:
1、对外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人无限连带责任) 。
2、对内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企业的特征:
全体合伙人订立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人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共享经营收益、合伙经营。
合伙企业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合伙企业属于商事合伙组织,其从事较为固定的营利性活动;不具有法人资格;具有人合的团体性;组织形式的持续存在性。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带任(合伙企业与其他企业最主要的区别)。
相关知识点推荐,可以点击查看:
相关知识点的详细解读,考试重难点分析尽在东奥会计在线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栏目。
免费试听 全部>>
-
税务师
查封、扣押
2023《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基...
免费
已有2500人学习 -
税务师
行政复议管辖
2023《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高...
免费
已有2500人学习 -
税务师
税务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2023《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高...
免费
已有2500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