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留置权
成功是奋斗的结果,而奋斗是成功的必经之路。备考税务师考试,对于税务师知识点的学习千万不能懈怠。下文为东奥会计在线为大家整理的《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八章预习知识点,一起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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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
第八章 物权法
【知识点】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与该动产有关的债务时,可以留置该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2020单)
1.成立条件
须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2019多、2019综)
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须与留置财产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须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
须留置标的物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2022年新增)
2.留置权担保的范围
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留置权的费用、保管留置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等。
3.留置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①留置动产;②收取孳息;③留置标的物所支出必要费用求偿权;④变价处分权(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义务:①妥善保管;②催告义务;③返还义务(留置权人于债权消灭或留置权消灭后,须将留置财产返还于债务人)。
注:以上内容选自杨千紫老师2022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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