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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留置权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杨晨2023-03-14 15:53:32

成功是奋斗的结果,而奋斗是成功的必经之路。备考税务师考试,对于税务师知识点的学习千万不能懈怠。下文为东奥会计在线为大家整理的《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八章预习知识点,一起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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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留置权

【所属章节】

第八章 物权法

【知识点】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与该动产有关的债务时,可以留置该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2020单)

1.成立条件

须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2019多、2019综)

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须与留置财产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须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

须留置标的物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2022年新增)

2.留置权担保的范围

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留置权的费用、保管留置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等。

3.留置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①留置动产;②收取孳息;③留置标的物所支出必要费用求偿权;④变价处分权(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义务:①妥善保管;②催告义务;③返还义务(留置权人于债权消灭或留置权消灭后,须将留置财产返还于债务人)。

:以上内容选自杨千紫老师2022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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