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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融资租赁合同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姜喆2023-03-29 14:28:45

坚持是迈向成功的重要一步,现在正是2023年税务师考试预习阶段备考,同学们要坚持备考哦!东奥会计在线为大家整理了《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九章预习考点,快来打卡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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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融资租赁合同

【所属章节】

第九章 债法

【知识点】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出租人

承租人

出卖人

(1)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且保有此权利于整个租赁期间

【提示】该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3)租赁期限届满时,有权收回租赁物

(4)按合同的约定为承租人融资购买租赁物

(5)保证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享有对租赁物的独占使用权

(6)向出卖人支付租赁物的价金

(7)协助承租人向出卖人索赔

(1)选择租赁物的出卖人并决定租赁物条件

(2)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提示】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租金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3)验收并接受出卖人交付的租赁物

(4)在租赁期限内对租赁物享有独占使用权

(5)租赁期限届满时对租赁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6)按照约定享有对出卖人的索赔权

(7)按照约定验收、接受租赁物

(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维修保养租赁物

(9)租赁期限届满,返还租赁物于出租人

(1)向出租人收取价款的权利

(2)按照约定及时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

(3)对标的物的瑕疵负担保义务

:以上内容选自杨千紫老师2022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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