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法律特别规定的侵权责任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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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
第九章 债法
【知识点】法律特别规定的侵权责任类型
(一)数人侵权责任
数人侵权,是指二人以上实施的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包括:共同侵权,教唆,帮助型侵权、共同危险行为、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数人侵权责任多为连带责任,个别情形下为单独责任、按份责任)。(2022年新增)
1.共同侵权: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教唆、帮助
(1)教唆、帮助完全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2)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共同危险行为: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4.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1)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2)承担按份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二)特殊主体责任
1.“无能、限能侵权”,监护人责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委托监护的受托人:过错责任)
2.意识暂时丧失人责任(2022年新增)
对意识暂时丧失人责任,法律区分行为人对其意识暂时丧失是否存在过错而做不同规定。对意识暂时丧失有过错的,须承担侵权责任;对意识暂时丧失无过错的,则公平分担损失。(2022年新增)
3.雇主责任(也称“用人者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替代责任)(2022年新增)
(1)单位
(2)个人
4.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均属于过错责任,包括单独责任和连带责任。(2022年新增)
5.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由不作为侵权引起,包括过错责任、补充责任。(2022年新增)
6.教育机构责任
教育机构责任由不作为侵权引起,包括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及补充责任。(2022年新增)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 ||
侵害人 | 受害人 | 归责原则 |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过错责任原则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内部的人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
(三)危险活动及物件致害责任
1.产品责任
产品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于个别情形发生不真正连带责任,于法定情形发生惩罚性赔偿。(2022年新增)
2.医疗损害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包括医疗机构对自己的过错承担的过错责任和医疗机构对其医务人员的过错承担的替代责任。(2022年新增)
3.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因果关系推定规则。于法定情形发生惩罚性赔偿。于个别情形发生不真正连带责任。(2022年新增)
4.高度危险责任
高度危险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原则。(2017单;2016多)包括高度危险活动致害责任和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两大类(受害人故意是高度危险责任的免责事由。受害人重大过失是部分高度危险责任的减责事由)。(2022年新增)
5.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动物园的动物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是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免责或减责事由。于个别情形发生不真正连带责任)。(2022年新增)
6.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7.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包括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2022年新增)
注:以上内容选自杨千紫老师2022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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