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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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
第十章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
【知识点】婚姻制度
(一)结婚
1.结婚的必备条件
(1)须有结婚合意(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须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2.结婚程序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
内容 | |
1.婚姻无效 | (1)婚姻无效的情形有: ①重婚;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③未到法定婚龄 (2)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3)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2022年调整) |
2.可撤销婚姻 | (1)“受胁迫”: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隐重疾”: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
3.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 | (1)无效的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2020综)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2)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3)无效或被撤销婚姻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4)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三)事实婚姻和同居
1.事实婚姻
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如果当事人补办了婚姻登记,期间为合法的婚姻关系;如果没有补办婚姻登记,期间就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2.同居(可分为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的同居)
(1)对于未婚同居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如果向法院起诉离婚而又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法院应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有配偶者与他人的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属于非法同居,为我国民事法律所禁止。
注:以上内容选自杨千紫老师2022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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