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别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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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
第十四章 破产法
【知识点】别除权
别除权是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2021综;2019单)
1.别除权人享有不受破产清算与和解程序限制,可以随时单独就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但在重整程序中,别除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受到限制。
2.别除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别除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注:以上内容选自杨千紫老师2022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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