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对电子商务征税的一般税收原则
想要跳出空想的泥沼,就要将计划和实际相结合,这样才会有实质性的突破。2023年税务师考试预习备考正在进行中,东奥会计在线为大家整理了《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十五章预习考点,快来打卡学习吧!
◆推荐:▏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汇总 ▏2023年好课 ▏2023年图书
【所属章节】
第十五章 电子商务法
【知识点】对电子商务征税的一般税收原则
内容 | |
1.中性原则(2019多) | 是指课税应在电子商务与常规商务之间,寻求中性和公平。从事类似交易、处于类似情况下的纳税人应缴纳类似水平的税款 |
2.公平效率原则(2019多) | (1)税收公平要求:①非歧视性;②按纳税能力实行区别对待 (2)税收效率包括:①税收的经济效率(税收要以对经济最小的负面影响而获取最大的税收收入);②税收的行政效率 |
3.税收法定原则 | (1)课税要素法定;(2)课税要素明确;(3)税收程序合法 |
4.灵活原则 | 是指税收制度应具备灵活性,以保证税制与技术和商业共同发展 |
我国对电子商务征税目前也是以现行税制为基础,不单独开征新税。但是,为了维护本国税收权益,在处理国际和国内税收关系时,要有所区别。具体表现为:(1)在处理国际税收关系时,坚持收入来源地优先征税的原则。对向我国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来源于我国的所得收入均应征税。(2)在处理国内税收关系时,确立流转税对供货方和劳务提供方征收的原则。
注:以上内容选自杨千紫老师2022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