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医疗保险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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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
第十六章 社会保险法
【知识点】医疗保险法律制度
(一)医疗保险的特征
医疗保险法,是指调整医疗保险制度当事人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以实现公民的物质帮助权为目的(2020多)
医疗保险法是实现公民在患病时获得物质帮助权利的法律保证。
2.权利与义务不对等(2020多)
医疗保险法对保险金的筹集与支付的规定体现了参保人所享受的权利与他所承担的义务的不一致性。个人缴纳保险金以其收入百分比而定,高收入者多缴,低收入者少缴,在保险金的支付上,却并不是根据缴费多少而定。
3.法律关系从形式到内容的强制性(2020多)
其表现为:(1)凡属于保险范围内的个人都必须投保,医疗保险的承办机构必须接受投保,双方都没有选择余地;(2)凡参加保险的个人和单位都必须依法缴纳一定的保险费,保险费率由政府主管部门与有关各方协商制定,参与保险的各方无权更改保险费率;(3)不实行多投多保的原则,对国民收入强制进行分配与再分配。
4.法律规范的科学技术性(2020多)
医疗保险法的许多具体条款都体现科学性内容。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基疗”)。
内容 | ||
1.参保对象 | 职工应当参加“职基疗”,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
2.保险基金 | (1)构成 | 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两者分开管理,分别核算) ①用人单位缴费: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 ②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
(2)排除 |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排除支付: ①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②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③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④在境外就医的 | |
3.用药范围 | 以下药品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制剂;(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6)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 |
4.目录 | 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主要内容包括:(1)药品目录;(2)诊疗项目;(3)医疗服务设施标准;(4)急诊和抢救的医疗费用 | |
5.转移接续 |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居疗”)
参保对象:不属于“职基疗”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居疗”。
缴费和补助:“城居疗”实行个人缴费(家庭缴费为主)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注:以上内容选自杨千紫老师2022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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