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工伤保险的核心规定
取法乎上,得乎其中;取法乎中,得乎其下;取法呼下,无所得矣。2023年税务师考试预习备考正在进行中,东奥会计在线为大家整理了《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十六章预习考点,快来打卡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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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
第十六章 社会保险法
【知识点】工伤保险的核心规定
内容 | ||
1.适用范围 |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 |
2.基金构成 | (1)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2)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 (3)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 |
3.工伤认定 | (1)典型工伤 |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④患职业病的 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2)视同工伤 |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
(3)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 ①因故意犯罪受到伤害的 ②因醉酒或者吸毒受到伤害的 ③自残或者自杀的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4.工伤保险待遇 | 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 | 针对伤残对象的不同,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工伤保险待遇分为: (1)工伤医疗康复待遇 ①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②职工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依规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及交通费等;③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④劳动能力鉴定费 (2)辅助器具配置待遇(依照规定支付) (3)伤残待遇 包括:①一次性医疗补助金;②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③伤残津贴 (4)死亡待遇 包括:①丧葬补助金;②供养亲属抚恤金;③因工死亡补助金 |
由用人单位负担 | (1)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 (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其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
停止享受 |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
注:以上内容选自杨千紫老师2022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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