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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犯罪构成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姜喆2023-04-25 14:45:34
梦想是一步一个脚印,通过积累自己争取来的。2023税务师考试预习备考正在进行中,东奥会计在线为大家整理了《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十八章预习考点,快来打卡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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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犯罪构成

【所属章节】

第十八章 刑法

【知识点】犯罪构成

犯罪,是《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2017多)

(一)犯罪主体

1.自然人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

(1)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017多)

2.跨年龄段危害行为的刑事责任

(1)行为人已满16周岁后实施了某种犯罪,并在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期间也实施过相同的行为,是否一并追究刑事责任,取决于前罪是否为法定的8种犯罪:

①属于法定8种犯罪:一并追究刑事责任;

②不属于法定8种犯罪:只能追究已满16周岁以后犯罪的刑事责任。

(2)行为人在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期间,实施了法定的8种犯罪,并在已满12周岁时不满14周岁时也实施过相同的行为,对此只能追究已满12周岁时不满14周岁后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这种特定严重犯罪的刑事责任。

3.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

情形

具体规定

从宽处理

(1)“已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017多)

(2)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作为累犯

(3)不满18周岁的人和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只要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予以缓刑(2017多)

(4)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2017多)

(5)已满75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2017多)

排除死刑适用(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2年执行)

(1)《刑法》没有规定死刑的犯罪

(2)“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2017多)

(3)“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4)“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2022年新增)

免除前科报告义务

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其前科报告义务(2022年新增)

4.自然人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能力

(1)精神病人

①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②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017多)

③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017多)

(2)醉酒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017多)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017多)

5.单位犯罪主体

(1)单位犯罪主体,是指为谋取本单位的非法利益,由单位负责人或者经集体讨论决定,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属于《刑法》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2019综)

(2)6种不能以单位犯罪论处的情形

①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实施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2016单)

②公司、企业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③个人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不属于单位犯罪,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仅仅为单位个别或少数成员谋取非法利益,也不是单位犯罪。

④单位一般成员实施的犯罪,不属于单位犯罪。

⑤与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没有任何关系的犯罪,不可能成为单位犯罪。

⑥《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不能认定是单位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社会行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两罚制”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二)犯罪的主观方面

1.必备要件——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

类型

含义

犯罪故意(“明知”)

直接故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间接故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犯罪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过于自信的过失

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2.选择性犯罪构成要件(非必备要件)

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例如,走私淫秽物品罪应以牟利或传播为目的;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以上内容选自杨千紫老师2022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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