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传_2023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基础知识点
拘传 | 拘留 | 取保候审 | 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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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
【所属章节】
第十九章刑事诉讼法
【知识点】拘传
拘传
1.拘传
概念 |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询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
批准 |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拘传,须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审批,签发拘传证(票)后方可执行 |
执行 |
拘传时,应当有2人以上的执行人员执行,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票);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到案 |
时限 |
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
要求 |
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保证被拘传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地点 |
(1)拘传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的市、县的地点进行 (2)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内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 |
讯问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拘传到案后,应当立即讯问 |
后续处理 |
讯问结束后,应根据案件的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 (1)认为依法应当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可以采用其他相应的强制措施 (2)在拘传期间决定不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拘传期限届满,应当结束拘传 |
2.传唤(并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概念 |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
文件 |
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
口头传唤 |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
时间 |
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
间隔 |
两次传唤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2小时 |
注:以上内容选自陈小球老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高效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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